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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促进运维服务标准化和经费预算科学化,现印发《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定额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定额标准》的重要意义。水利信息系统是支撑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护等核心业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科学合理的运行维护是保障其功能发挥、延长使用寿命、确保安全可靠的关键。《定额标准》的制定与试行,旨在建立一套与水利信息化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运维实际需求相匹配的量化参考依据,对于提升运维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绩效管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各级水利部门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贯。

二、准确把握《定额标准》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定额标准》遵循“分类分级、科学测算、动态调整”的原则,主要涵盖了基础设施(如机房环境、网络、计算存储)、业务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安全保障等各类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服务内容、工作量测算方法及相应的人工、材料、设备等费用定额参考。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的预算编制、服务采购、费用核算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参考。非财政性资金运维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认真做好《定额标准》的试行与应用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定额标准》进入试行阶段。试行期两年。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将《定额标准》作为编制年度运维预算、选择运维服务模式(如自维、外包)、确定服务采购控制价、进行服务费用结算以及开展运维效能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鼓励在试行过程中,依据系统复杂度、服务等级要求(SLA)、地域差异等因素,在《定额标准》提供的基准上合理浮动。

四、加强运行维护服务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在应用《定额标准》的应进一步健全本单位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运维职责分工,完善服务流程;加强运维团队能力建设,或严格筛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外部服务商;强化日常监控、定期巡检、故障响应、应急处理、变更管理和文档记录;建立以系统可用性、安全性、业务支撑效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运维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五、及时反馈试行意见与建议。《定额标准》是水利行业在信息系统运维成本度量领域的一次重要探索。由于信息系统技术发展迅速、业务形态多样,本标准在试行过程中难免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各单位在应用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整理遇到的问题,积累实际成本数据,并对定额项目的完整性、测算方法的科学性、费用水平的合理性等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主管部门反馈,为未来标准的修订完善奠定实践基础。

水利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事关水利现代化发展大局。请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定额标准》的试行工作,不断提升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高质量运维支撑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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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22:11:59